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

关注 系统用户组
发表于NEW版块 原创
1929年11月15日,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通过决议:鉴于陈独秀及其小组织鼓吹取消主义和托洛茨基主义,在行动上从事反对中目共产党的小组织活动,一再拒绝服从中共中央的决议、警告和帮助,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,并批准江苏省委关于开除彭述之、汪泽楷、马玉夫、蔡振德4人党籍的决议。

福建,厦门,集美区

评论列表 评论
发布评论

评论: 1929年11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决定开除陈独秀党籍

已有0次打赏
(3) 分享
分享

请保存二维码或复制链接进行分享

取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