网贷催收一锅端,老板小弟均判刑!
今天与大家分享一个真实案例,讲述了一家网贷暴力催收公司被一锅端吃牢饭的故事。
这家公司专门从银行信用卡和各种网贷公司收购欠款人的个人信息。在催收的过程中,他们使用这些信息通过辱骂、威胁、短信、电话轰炸、发送P图等方式迫使欠款人还款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。
虽然这些个人信息最初并非由催收公司泄露,而是由信用卡和网贷公司泄露的,但催收公司使用了这些通讯录进行电话轰炸,仍然被判罪。无论是老板还是员工,几乎无一幸免。
法院认为:催收公司未经甄别地非法获取委托方提供的公民个人信息,并将其用于催收工作,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,构成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。
以下是相关人员的判决结果:
一、陈某,女性,持股90%、催收公司大老板、董事长,主要负责商务洽谈、接待、财务工作,月工资20000元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、缓刑二年,并罚款五万元;
二、程某,法定代表人,持股5%,公司总裁,负责全面管理工作,审批工资发放。判处有期徒刑一年、缓刑一年四个月,并罚款三万元;
三、李某,副总裁,代持5%股份,项目运营部总经理。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、缓刑一年二个月,并罚款两万元;
四、刘某,董事长助理,负责公司人事行政、商务对接等工作。判处拘役六个月、缓刑八个月,并罚款一万元;
五、柏某,人事总监,负责人事招聘和社保工作。判处拘役三个月、缓刑五个月,并罚款六千元;
六、王某,技术总监,负责网络通畅、设备正常运转等工作。判处拘役五个月、缓刑七个月,并罚款一万元;
九、张鹏,运营部经理,负责催收项目的业务、员工管理以及投诉回复。判处拘役四个月、缓刑六个月,并罚款八千元。
十、苑建宗,催收系统维护工程师。判处相应刑罚,具体未提及。
这起案件显示出对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,对催收公司及其相关人员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制裁。同时,也提醒我们个人要提高警惕,保护好自己的个人信息,避免成为不法分子的追债对象。
福建,厦门,集美区